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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档案归档移交的通知

时间:2023-12-08    来源:档案馆     供稿:    浏览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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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
按照学校档案归档要求,请将2023年本部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(含2023年以前未立卷移交的文件材料)整理、立卷,移交档案馆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时间

1.党政部门和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寒假前完成档案移交工作。

2.各教学单位和应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在寒假前完成档案移交工作。

3.科研、基建项目和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,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。

4.学校重大活动、重大事件应在活动完成后一个月内归档。

二、归档范围

2023年及之前各单位党务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、出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。凡按规定须在2023年归档的文件材料都应及时立卷归档。

三、归档类型

1.各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材料(同一内容的电子文件要随纸质文件一起于档案管理系统中上传归档)。

2.各部门形成的声像档案(如照片、录像、光盘等)。

3.各种实物档案(如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奖状、证书、锦旗、光荣册、题词等及获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)。

四、档案管理员及时登记

鉴于各部门有更换档案管理员的情况,请及时填写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表(见附件),交至静学楼404综合档案室,以便备案。

 

工作提醒:各部门在收集档案工作的过程中如遇问题,可及时联系档案馆,档案馆将全力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及服务工作。

 

联系电话:88803516 联系人:李春梅

 

附件: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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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12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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